关于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作者:ht日期:2017-11-22阅读次数: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教师持续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文件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开展创建推荐“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广大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条件

教师团队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做出重要贡献。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2。

三、团队创建和申报

1.团队创建。从即日起,各学院(部)对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学习宣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基础上组织教师团队创建活动。要认真对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发挥优秀教师和教学名师等典型示范作用以及现有教师团队建设优势,创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培养和造就黄大年式优秀教师,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至诚爱国奉献、积极建功立业。

2.申报推荐。创建团队要认真对照“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建设标准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填写申报,学院要严格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组织审核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后推荐候选团队,各学院(部)推荐名额1个。学校将对各学院(部)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遴选,确定创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并择优推荐报送至教育部。

四、遴选程序

1.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各学院(部)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2.专家评议。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评中心等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进行评议,给出评议结果。

3.学校审批。根据申报情况和评议结果,学校研究确定1个推荐上报团队,对因推荐指标限制未能上报的其他特别优秀团队确认为“校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4.上级评选与认定。

五、奖励措施

1.教育部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学校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和“校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将统筹加大支持力度,在建设人才队伍、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典型事迹宣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3.学院(部)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和“校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应在院(部)内给予专门的支持政策。

六、报送要求

各单位须在11月27日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shichu@bjfu.edu.cn:

1.单位推荐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3);

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简况表(附件4)。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4.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简况表。

联系人:王庭秦、胡涛  

联系电话:010-62336135、010-62338323

 

人事处  教师工作部  教评中心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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