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8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7-12-18阅读次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http://www.csc.edu.cn/chuguo/s/1125),2018年教育部将继续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访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访问学者20人(全国),留学期限3-10个月

2.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访问学者10人(全国),留学期限3-10个月

二、选派专业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

1.申请者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请者须为学校教学科研岗工作人员。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115以后出生)。

4.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

五、选拔推荐办法

请各学院进行选拔推荐工作,并组织被推荐人选于201815 - 10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或“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向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通知为准。凡未被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七、对外联系材料

请按照《填报对外联系材料说明》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八、派出及管理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方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出。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派出,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九、申报材料要求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

学院推荐意见一份(纸质版),说明推荐人选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推荐意见等,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1229日(周五)前,将推荐人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联 系 人:王庭秦、胡涛

电    话:010-62336135010-62338323


附: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链接

http://www.csc.edu.cn/article/716


人事处

2017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