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http://www.csc.edu.cn/chuguo/s/1125),2018年教育部将继续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访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访问学者20人(全国),留学期限3-10个月
2.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访问学者10人(全国),留学期限3-10个月
二、选派专业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
1.申请者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请者须为学校教学科研岗工作人员。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4.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
五、选拔推荐办法
请各学院进行选拔推荐工作,并组织被推荐人选于2018年1月5 - 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或“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向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通知为准。凡未被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七、对外联系材料
请按照《填报对外联系材料说明》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八、派出及管理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方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出。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派出,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九、申报材料要求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
学院推荐意见一份(纸质版),说明推荐人选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推荐意见等,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12月29日(周五)前,将推荐人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联 系 人:王庭秦、胡涛
电 话:010-62336135、010-62338323
附: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链接
(http://www.csc.edu.cn/article/716)
人事处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