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作职责
 

人才交流中心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开展校内待岗人员和中心现有人员管理、培训、推荐交流工作。

二、工人岗位技能培训及考工资格认定工作。

三、接收校外进修人员、对口支援项目人员的选拔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费的审批发放工作。

五、负责残疾人安置保障金交纳、丧葬抚恤工作。

六、办理因工致残人员的评残手续及待遇管理工作。

七、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保中心(含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正式在编人员和临时工的政策性保险工作;办理领取养老保险金人员退休审批手续。

二、负责人事处公章管理,开具各部门和个人的介绍信及有关证明。

三、负责处务会议记录、工作文件、资料的登记、传阅、落实和立卷归档工作。

四、负责人事处人员每月津贴核报、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固定资产的登记和有关的报销手续。

五、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工资科工作职责

一、 负责在职职工的国家基本工资和校内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生活补贴的管理及福利待遇管理;负责教学、科

研等奖励规定项目的奖金兑现工作。

二、 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和全校加班费管理工作。

三、 负责非正式在编的临时工、劳务派遣、科研助理等人员的用工管理工作。

四、 102医疗照顾待遇管理。 五、 负责填报和劳动工资有关的报表工作。

六、 负责人事处网站管理和维护。

七、 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师资科(人才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二、负责评定荣誉称号和高级专家的推荐与服务工作。包括组织两院院士、政府特贴、突贡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各类优秀

教师等推荐申报和专家服务工作。

三、负责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学校特聘教授等高层次引进人才评选、申报、考核工作。

四、校内外各类人才工程、基金项目申报、评审。

五、负责学科团队梯队建设;中青年教师国际化培养,公派教师出国回国管理。

六、负责人才网的网站管理和维护。

七、 制定教师(教职工)职业发展规划

八、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岗前培训和中青年教师培养项目负责全校教职工

九、负责全校教职工的申请学历提高、审批和学历认定工作。

十、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师德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人事调配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事调配科

一、 除高层次人才外各类人才队伍的补充工作。 制订和贯彻人事调配政策,制定年度进人计划,办理校内外各类人员接收、

调动手续,负责新进人员人事代理合同、聘用合同签订工作。

二、负责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管理,填报人力资源报表。

三、负责解决教职工夫妻两地分居和农转非工作。

四、教职工离退休的审批手续及退休人员返聘工作。

五、负责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登记管理工作。

六、负责人员流水册登记、花名册制作、发放校徽工作,协助办理工作证。

七、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一、负责博士后年度招收计划的制定、宣传与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组织新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设站申报和博士后流动站的评估、考核工作

三、负责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博士后日常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各类博士后科学基金和科研资助的申报工作

五、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上的联系与合作。

六、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职工管理科-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职责

职工管理科

一、负责全校在编人员的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岗位管理工作。

二、负责教职工职称评审,与职称评审有关的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组织及考试工作。

三、负责教职工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人事代理人员考核、续约工作。

四、教职工奖励及行政处分。

五、因私自费出国人员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六、人员信息查询及相关人事报表的填报工作。

七、人事处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新进人员和个人信息变动录入工作。

八、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具体工作。